2021年3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指出,要深化稅收大數據共享應用,加強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為此,稅務部門要做好“引進來”與“走出去”兩篇文章,切實發揮數據生產要素作用,不斷擴大稅收治理“朋友圈”。
引進來,利用第三方數據提升稅收服務與執法監管水平。提升辦稅繳費服務質量。稅務部門通過與市場監督等部門的數據共享,利用第三方稅源信息,逐步實現申報繳稅的信息系統自動提取數據、自動計算稅額、自動生成申報,經納稅人繳費人確認或補正信息后即可線上提交,精簡辦稅環節,大幅減輕辦稅負擔;通過加強第三方數據智能分析,進一步精準識別和分析納稅人繳費人的實時和潛在需求,實現稅收優惠政策的精準推送。加強稅收監管與執法。通過將第三方信息與納稅繳費信息比對分析,對納稅人繳費人依靠風險導向和信用評價結果開展差異化管理,對高信用納稅人壓減環節快速辦理,對中低風險納稅人提示提醒更正差錯,對高風險納稅人及時阻斷化解風險,有效識別涉稅違法行為和違規享受稅收優惠行為,緊盯不放,精準打擊,既以最嚴格的標準防范逃避稅,又避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維護好公平公正的稅收經濟秩序,為守法納稅人營造公平競爭營商環境。
走出去,充分發揮稅收大數據價值服務社會經濟發展。推進誠信社會建設。稅務系統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信用信息交換機制,積極對接社會信用“大數據”,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一方面實行“聯合用”,根據2016年多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對納稅信息用A級納稅人實施聯合激勵措施備忘錄》,稅務部門已經與29各部門在投資、金融等領域建立了41項守信聯合激勵措施;另一方面持續“增值用”,通過“銀稅互動”,增值利用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助力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助力暢通產業鏈供應鏈。增值稅覆蓋國民經濟各個領域,增值稅發票流與貨物服務流、資金流高度關聯,能夠較為全面的反映產業鏈供應鏈運行情況,疫情以來,稅務部門充分利用稅收大數據深化產業鏈供應鏈運行分析,發揮數據搭橋作用引導上下游、產供銷對接,幫助企業打通堵點、連通斷點、暢通節點,助力補鏈延鏈固鏈,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循環暢通。
下一步,稅務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與外部門的數據交換共享,在充分利用第三方數據提升稅收服務與管理的同時,深挖稅收大數據“金山銀礦”,不斷強化稅收大數據在經濟運行研判和社會管理等領域的深層次應用,更好地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